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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1-17南通市崇川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函
〔2017〕24号
运河物流园搬迁项目原运河村一组居民:
朱勇如于2017年12月19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办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因朱勇如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本办依法告知其予以更改、补充。2018年1月8日,朱勇如明确其所需信息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运河物流园’项目标段运河村一组搬迁户每户的《崇川区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本办经检索,本办在开具低价位商品房购房凭证时获取有你们的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本办经审查认为,该些补偿安置协议涉及你们的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你们的合法权益。为此,本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征求你们的意见:
请你们于2018年2月10日前向本办书面告知是否同意向朱勇如公开你们各户的补偿安置协议。逾期不予回复告知的,视为不同意公开。
2.本征求意见函张贴于南通市崇川区紫东花苑出入口、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三里墩社区居民委员会宣传栏、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鲍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宣传栏、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运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宣传栏,并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本办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3号,联系电话:89053520。
特此函征。
南通市崇川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